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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21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现就我校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1.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深刻领会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2.“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干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婚礼、丧葬,以及考试升学、参军就业、乔迁祝寿、调动升迁等事宜。

3.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操办喜庆事宜须提前7天报备,操办丧葬事宜须即时报备(可在当时口头报告,事后书面报备)。处级以上干部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报备,科级干部和党员教职工向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备。

4.对于党员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或未按报告内容操办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予以收缴。

6.非党员科级以上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7本规定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91021日起实施。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