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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时间:2017-05-26


   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厅属中专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精神,以及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和省委2017年巡视工作安排,省委教育工委决定组成巡察组,从2017年5月中旬至6月底,对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直接管理的8所中专学校和去年省委巡视未覆盖的6个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这次巡察,是省委教育工委今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项目,也是去年委厅机关巡视整改的延续和深化。为确保巡察质量,省委教育工委进行了专题研究,审议《对厅属中专学校及部分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工作方案》,制定《对厅属中专学校及部分事业单位巡察工作流程》《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纪律》等制度规范。5月17日,又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巡察采取一拖二的方式,组建一个巡察组,下设两个巡察小组,从机关组干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管办公室和省属高校纪委、财务基建等部门抽调12名同志组成,两个巡察小组分别成立临时党支部。巡察工作由驻厅纪检组牵头组织实施。

   从5月18日开始,两个巡察小组分别对安徽工程技术学校、安徽化工学校开展巡察工作。巡察组将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参照省委巡视工作模式,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进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个人有关事项、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和深入了解等方式,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标本兼治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