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科级干部岗位职责及基本要求

    时间:2012-12-17


    一、科级岗位及职责

    (一)秘书

    1、负责纪检、监察各类文书材料的起草和各类文件的收发、运转等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档案、干部廉政档案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4、协助领导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5、协助领导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研工作。

    6、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协助领导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7、参与纪检、监察事务的监督检查。

    8、承担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财务、资产、印章、保密等管理工作以及对外联络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员

    1、协助领导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决定和要求情况。

    2、协助领导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党风党纪、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情况。

    3、协助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4、协助领导调查核实违纪违法行为和承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

    5、协助领导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6、参与组织、人事、招生、基建、资产、财务、科研、后勤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7、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要求:

    1、符合《安徽工业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质优秀,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组织和保密纪律;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任劳任怨。

    4、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