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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个一”深化以案促改

时间:2019-08-27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子荣前不久在朱口镇青山林场开展督查时,看到当地的林业生态得到改善,欣喜地说道:“以前县里的造林绿化项目建设由基层林业站自行操作或直接委托相关单位及个人实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存在很大的廉政风险,现在有了第三方监督的加入,林地密度、林地养护质量得到改善提高。”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三个一”机制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后取得的成果。

   今年以来,三明市在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的基础上,搭建起“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回访”监督网络,注重从典型案件中剖析案发原因,深挖监管漏洞,汲取经验教训,以查处一案推动警示一片、规范一方。

   2018年5月,泰宁县新桥林业站原站长邹某伙同他人套取私分造林绿化补助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前任站长也因同样问题被查处。据此,泰宁县纪委监委启动“一案一总结”,成立案件总结组,集中会诊分析。总结组一方面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解剖麻雀”,查找出县林业局作为上级主管单位,在监管、验收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并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逐项认领,定期汇报;另一方面,把脉分析该案背后生态环保领域审批监管缺失、把关不严等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梳理形成清单,通过专题报告等方式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生态环保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

   “一案一整改”也是三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个案查处后的“规定动作”。“违规将天然林调整变更为人工林,致使林木被滥伐,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今年5月,一场“一案一整改”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在明溪县林业局进行,在场120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聆听了该县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8名受处分党员干部的现场忏悔,以案为镜、警醒自身。

   “对典型案件坚持‘一案三会四查找’,做到刨根问底。”明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查处这起破坏林业生态环境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件后,该县分批次召开案情通报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在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案情、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查找发案根源、制度漏洞、薄弱环节、责任缺失,督促县林业局照单整改。

   “问责只是手段,帮助受处分人员走出‘阴影’,更好地投入工作才是目的。”三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开展“一案一回访”,根据受处分人员所犯错误及整改情况,分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给予受处分人员疏导教育和关心帮助。同时,建立帮扶机制,将回访情况作为受处分人员考察考评的重要依据,并针对个案情况及时调整回访策略和方式方法,在帮助干部洗涤心灵、纠错改错中体现执纪温度。(纪检监察报)